展圓您好:

我與我朋友在9/5去貴公司企業體下的『麻布茶坊』去消費,但是卻得到了非常不愉快的消費經驗!!

首先,我們是在自由時報上面,看到了有刊登麻布的宇治金時包冰買一送一的消息,我與我朋友兩個人剪下了折價券特別跑到麻布的板橋店去品嚐,首先貴店的服務生很客氣的告訴我們,這種折價券只能算一個人消費,所以我們必須再加點一份餐點,但是我們明明就是吃飽才去麻布的,為什麼就要被強迫再消費一份餐點??而且買一送一的用意不就是希望消費者是結伴同行的嗎??但是服務生卻告知這只能算一個人消費、只能算一份餐點,所以該折價券的策略,不知道成功了吸引了多少笨蛋上當受騙,而且我就不相信,真的會有人自已一個人帶著一張折價券去吃兩份宇治金時,而且再說,折價券上面,貴公司只標明了『一桌限用一張』,而非『一人限用一張』,那為什麼持一張折價券,兩個人去卻只能算一個人而已??

而且我們是大老遠從林口跑到板橋去吃麻布,當然就不可能再打道回府,所以我們不得不被強迫消費又點了一份該店最便宜的『雞肉沙拉』,心中都已經忿忿難平了,結果又看到我們隔壁桌的客戶也是持的折價券,也是被強迫性的又點了一份餐點,真是不得不推崇貴公司的行銷策略手法丫!!

被強迫消費,心裡已經夠不舒服了,沒想到,在結帳的時候,居然又發生更扯的事情,本來我和我的朋友都算好,一份宇治金時+一份雞肉沙拉總共也才250元,再加一成的服務費不過275元,但是結帳的時候,發票上面卻清楚的打著要收288元的費用?? 請問多出來的13元是從哪裡冒出來的?? 就是從送的那一碗宇治金時裡面冒出來的,不是都說,買一送一的活動算是一個人的消費、算是一份餐點嗎??那為什麼還要加收送的那碗宇治金時的錢??

今天我們在意的不是那超收的13元的服務費,而是那是一種感覺,如果今天貴公司董事長到餐廳去用餐,餐廳跟貴公司說滿5000元加送500元的菜色,但是在收錢的時候,又連加送的菜色又加上服務費,請問貴公司付帳會付的很爽快嗎??

做生意是以誠信為原則,但是我今天卻看不到貴公司的誠信在哪裡??首先在折價券上面的載明文字就有紛爭,到了店裡之後,又要被強迫消費,更扯的是,現在連加送的菜色也要加收服務費?? 請問到底是有那一家店是這樣子的收費法?? 

貴公司如果玩不起這種買一送一的策略,就請不要在自由時報上面刊登折價券吸引不知情的民眾去消費,這只是增加更多民怨而已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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